1.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环节。
2.实习单位以学生自己联系和学院安排相结合。自己无法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服从学院安排,在指定单位和指定时间内实习。学生开始实习后,原则上实习单位不再变化,若擅自改变实习单位,则不给予实习成绩。由于个人原因,被实习单位退回的学生将取消实习成绩。
3.学院安排学生于第七学期实习,实习时间必须为连续的4个月。学生可于第六学期暑假开始实习,实习时间不得晚于第七学期开学后的第二教学周。
4.实习生须留下所去单位(或部门)负责人的联系方式,以便实习指导小组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。
5.实习期间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纪律。
6.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。注意安全。
7.实习结束后要提交实习总结和实习鉴定(鉴定须有实习单位公章),提交日期截止到期末考试周最后一天。学院将举办实习成果展览。
8.实习成绩由学院实习指导小组最后确定。
统一下载:
实习鉴定表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