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激励来内地(祖国大陆)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。自
2005年起,国家设立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,主要面向在内地(祖国大陆)普通高
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。
200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。
一、申请条件
(1)、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(2009级新生及延
长学习年限者除外);
(2)、我校09届毕业生,并免试录取为我校09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港澳台学生;
(3)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4)、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(5)、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。
二、奖学金评定流程
(1)、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(系、所、中心)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,所有申请该奖
学金的学生,均需填写《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;
(2) 各院(系、所、中心)根据奖学金名额分配,进行排名式初审推荐。由院系推荐为
一等奖学金候选人的学生,另需提交“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一等奖学金补充申请材料”
;
(3) 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均将获得奖学金,但具体等级将由港澳台办公室根据各院
(系、所、中心)初审推荐情况综合评定,若院(系、所、中心)推荐的一等奖学金候
选人最终落选,则自动获得二等或三等奖学金;
三、奖学金金额
本科生一等奖每年4000元,二等奖3000元,三等奖2000元;
硕士生一等奖每年6000元,二等奖4000元,三等奖3000元;
博士生一等奖每年8000元,二等奖6000元,三等奖4000元。
四、申请截止时间:2009年10月30日17:00。请将相关申请表格交学院112学工办公室。
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结果公布时间:2009年11月底
相关申请表格可在港澳台办公室网页、BBS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版下载,亦可咨询院
学工办老师,电话62767383.
特此通知。
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
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
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