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 工作安排
10月13日 布置评审工作,张贴评审通知,相关材料发至院系。
10月14日-10月23日 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。
10月26日-10月30日 院系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内部评议,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。
10月30日前 院系将排序后的候选人名单(盖院系章)及有关评审材料(详见备注)报留学生办公室。
候选人名单必须排序。
11月2日-11月6日 学习优秀奖评审小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初评。
11月9日-11月13日 初评结果公示,接受申诉。
11月16日-11月20日 将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
11月27日前 公布最终评审结果
备注:
评审材料包括:
(一) 留学生本人填写的学习优秀奖申请表,附有院系评语及公章;
(二) 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(本科生要求有平均学分绩点统计);
(三) 两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(本科生可不提供);
(四) 已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(本科生可不提供);
(五) 推荐候选人排序名单。